現代快報訊(通訊員 曾紀雄 陳怡 記者 曹德偉)看牌比打牌還激動,65 歲大媽贏了牌,74 歲大爺圍觀時太激動,竟然把大媽拍骨折了 …… 日前,鎮江丹徒法院審理了這起糾紛,判決大爺賠償大媽各項損失一萬余元。
隨后,劉大爺因事離開了現場,王大媽則繼續與其他幾人打牌。劉大爺離開沒多久,王大媽身體不適癥狀加重,無法繼續打牌,開始覺得頭暈,之后閉著眼睛趴在桌上,在場人員趕緊通知其家人。王大媽侄子到場后將人送往醫院治療,經醫院診斷為 T8 胸椎壓縮性骨折。
劉大爺認為,自己是替王大媽高興才拍了其肩膀,當時王大媽也沒有不良反應,還繼續在打牌,不能排除自己走后王大媽抓牌扭傷或其他致傷的可能。且王大媽已經 65 歲,腰椎骨骼本身就有問題,其傷情與自己當時的拍肩行為沒有關系。
丹徒法院經審理認為,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。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本案中,被告在看到原告贏牌后,出于嬉鬧心理拍打了原告的肩背部,導致原告身體受傷,具有過錯,應當對原告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。被告辯稱其只是輕拍、原告本身骨骼存在不良情形等意見,僅有被告口頭陳述,無證據證明,且該辯稱不符合事發時的實際情況,法院不予采納。原告因受傷造成的各項損失合計 13255.97 元,被告依法應當給予賠償。 判決后,雙方均未上訴,且被告已將賠償事宜全部履行完畢。
(通訊員供圖 校對 張靜超 編輯 邵倩倩)